工作地点:芜湖市鸠江区
任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专业基础扎实,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要有熟悉的临床诊疗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阅读能力,主动倾听、回答和应变能力;
3.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临床医疗工作施有安全、质量、规范、效益意识;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等;
6.精神卫生专业助理医师证或执业医师证优先,无证临床应届生也可报名。
工作职责: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掌握病人病情变化,对其它危重主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参加值班、门诊、出诊等有关工作;
4.按照精神科ICD-10标准,书写医疗文书;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福利待遇:
1、试用期1-3月;
2、试用期满考核、体检合格聘用,按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绩效奖金、管床补助、年功工资、加班补助、高温补助、电话费补助等;薪酬逐年递增;
3、传统节假日享受相应福利;
4、年休假加旅游;
5、带薪外派进修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