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急救中心院前医师5名、护士5名:在科室主任护长领导下进行医疗护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3. 具有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
三、具体要求
1. 医疗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有三甲医院院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 护理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位;
(2)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有三甲医院院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