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或书面向值班医师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