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或儿科、新生儿科专业。
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45周岁以下。
二、福利待遇
1.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住房改革性补贴、带薪年假等。
2.外地户籍新入职医生可提供试用期间的临时住宿。
3.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经医院试用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入事业编制。
三、人才引进
1.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经医院试用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入事业编制。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