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开展心理异常识别和筛查,建立患者心理档案,执行治疗方案;
2、密切关注患者治疗后变化,做到定期沟通及回访;
3、为前来心理门诊诊疗的人员进行心理评估和辅导、心理治疗;
4、配合政府部门至社会机构讲座及实施培训。
任职资格:
1.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治疗工作3年以上;
2.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中级心理治疗师证;
3.咨询个案累计1000小时,接受督导时长200小时以上;
4.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学技能培训,可综合运用各心理学技术;
5.医学类高校优先录用。
工作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