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优待政策:
1、医院引进的重点医学院校(省内仅限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等专业应往届本科生(一表)给予安家费5万元。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首先支付安家费2万元,在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医院支付剩余安家费3万元。
2、对于临床、医技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的,并“四证合一”(执业证、规培证、毕业证、学位证)的人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给予安家费15万元。
3、对于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25万元;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对于专科升本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17万元;不具备执业资格的给予安家费8万元。2018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如不具备“四证合一”的资质,按照无执业资格人员支付安家费。
4、本科学历具有规培证人员,如果在医学院校直属附属的三级甲等教学医院完成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人增加安家费2万元。
5、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在三级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及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给予安家费20万元。
6、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在三级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及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给予安家费25万元。
7、对于临床、医技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三级医院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在专业领域内掌握前沿技术,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给予安家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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