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岗(海归人员)
一、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待遇及配套
1.事业编制,教授学术头衔、博士生导师,保证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
2.薪酬待遇:依个人业绩给予100-150万元(税前)年薪;200-500(税前)万元安家费;300-1000(含)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达到我院学术领军人才标准的,相关薪酬待遇面议确定。
3.实验条件:医院建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已购置多种先进的大型科研仪器,可满足高水平科研团队的需求;医院还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合适的实验场地。
4.科研团队:支持配备专职研究人员组建PI团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予以倾斜,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
5.科研奖励:可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医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奖励。
6.住房保障:医院免费提供1年的周转住房或2000-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7.医院其他待遇:医院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协助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等各类基金申报、导师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给予协助配偶工作安排及子*入学/入园安排等待遇。对特殊竞争性/紧缺性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原则,确定相关待遇。
8.广东省配套资助:按入选人才实际情况提供相应配套资助;纳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优秀专家管理,享受广州市相配套的人才培养资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