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技术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包括“四技”合同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文本格式选取、起草合同初稿、合同条款确认、按照分级权限组织签署合同等,保证“四技”合同公正、合理、可行,维护研究院在与其他单位间开展技术合作中的正当权益;
2.“四技”合同执行管理,包括确认合同各方责任义务的履行情况、与合作方沟通交流、出具技术报告、协助现场核查报告出具、遗传办申请备案、服务成效统计等;
3.配合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手续;
4.为课题组提供“四技”合同相关的咨询服务;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
2.硕士或以上学位,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熟悉新药研发相关背景,熟悉药事管理法规,具有一年以上科研院所、大学或生物医药公司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3.诚实守信,踏实认真,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
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
5. 有法律相关背景、行政管理能力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