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共卫生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教育背景;
2.有妇产科临床工作或妇幼卫生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经历≥5年;
3.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撰写公文;
5.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户籍不限,能适应加班;
7.能熟练驾驶小型轿车开展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职责
1.掌握影响全市妇幼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育龄妇幼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保健及妇幼卫生项目实施的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
3.完成妇幼保健及相关项目计划和具体实施、总结等事宜,完成项目工作进度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监督评估报告;
4.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监督质控、培训、会议、信息上报、健康教育等相关活动;
5.开展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负责项目方案起草、宣传、资金管理、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
6.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7.积极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协助临床科室开展新业务,推广新技术;
8.完成与各科室、上级部门常规工作的协调;
9.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或突发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