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在国内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专业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三级医院)工作,<45岁
2.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卫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我区最低服务5年以上的,享受如下待遇:
(一)安家补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E类卫生人才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40万元、5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为税前金额,分5年平均发放,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且年度考核等次确认为合格以上之后即兑现年度安家补助。
(二)科研资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卫生人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科研资助。科研资助可以在5年内根据需要分批次申请使用,经评审确定后拨付,专项用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研修培训、实验室建设和团队建设等。
(三)生活资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卫生人才连续5年20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生活资助。生活资助自引进手续办结后的次月开始计发。
(四)其他待遇。C类以上人才由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偶和子女的随迁、就业、就医、入学等问题,由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