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 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担任三级及以上医院护士长经历;
3. 在护理临床和学术上业绩突出;具有丰富护理临床工作经验,在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
基本待遇:
1.在院期间,可享受医院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工资+绩效,五险一金;享受同等的文章、专利、项目等各类成果奖励及其他相关待遇;
2.符合条件的,其人事关系纳入医院编制;
3.在武汉暂未购房者,医院免费为其提供单身公寓(带洗浴间)一间;对未能入住者给予500元/月的租房补助(3年期)。
特殊待遇:
1.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2.其他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