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军队卫生事业和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4.政治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5.年满18周岁。
二、学历及基本要求:
(一)医疗岗位
1.临床科室医疗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辅诊科室医疗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2.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3.应聘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以上岗位的,应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注册(康复、针灸专业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注册),并具有相应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可不要求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