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管理能力和奉献担当精神;
5.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二)学科带头人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有任职“三甲”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经历者或在省级医学各专业分会任副主任委员职务者优先考虑。
(三)业务骨干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