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学位证明),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2、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近三年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SCI原创性研究论文影响因子3.0及以上者优先)。
3、上海中医药大学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能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间,日常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税前不低于35万元。
2、博士后在站期间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项目,日常经费标准从第二年开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万/年。
3、医院提供科研项目支撑计划,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向医院申报,经评审后取得相应额度资助。优秀博士后可以入选“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创新激励计划”,更有机会入选上海市超博、国家博新计划者,待遇从优。
4、博士后在站期间以上海市中医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论文、申获基金、获得专利等,享受科研绩效奖励。
5、其他方面待遇按照大学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合作导师信息见医院公众号,及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