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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内科医师

面议

福建泉州市 应届生 本科
石狮市总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 规模不详

职位描述
  • 五险一金
  • 提供住宿
  • 事业编制
  • 带薪年假
  • 解决户口
2021年石狮市总医院赴全国著名医学院校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石狮市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医院学科发展,推进医院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总医院实际情况,面向全国著名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医学紧缺人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面向全国著名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医学紧缺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给予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全国著名医学院校2021届毕业生
1.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2. 北京大学医学部
(原北京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原上海医科大学) 4. 中山大学医学院
(原中山医科大学)
5.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原华西医科大学) 6.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原湖南医科大学)
7.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武汉同济医科大学) 8.吉林大学医学部
(原白求恩医科大学)
9. 北京中医药大学 10.中国药科大学
三、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科室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1 眼耳鼻喉科 西医类 医师 1
2 内分泌风湿科 西医类 医师 1
3 消化内科 西医类 医师 1
4 血液科 西医类 医师 1
5 神经内科 西医类 医师 1
6 肾内科 西医类 医师 1
7 普外科 西医类 医师 1
8 神经外科 西医类 医师 1
9 妇产科 西医类 医师 1
10 儿科 西医类 医师 1
四、招聘待遇
1.面试考核合格的医学生,人事关系可正式入编,享受编内员工薪酬待遇。
2.优惠待遇:在享受编内员工薪酬待遇的基础上,本科学历,每月补贴2000元。研究生学历,每月补贴3000元。优惠补贴10年,不纳入医院工资总额。
3.医院提供高档公寓住宿。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 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2021年石狮市总医院面向著名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选送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但进修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以调动、借调等形式流动至其他单位。
2.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取得“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有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六、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2021年石狮市总医院面向著名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集中设点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四川大学、吉林大学
(3)报名时间:
①四川大学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
②吉林大学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
(4)咨询电话:****************(5)报名提交材料:
①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②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2.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采取面试考试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回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素质等。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其中,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市总医院网(********)同步公布。
八、考察、体检、聘用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狮市总医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血液病学
  • 最低学历: 本科
  • 工作年限: 应届生
  • 职称要求: 初级
  • 招聘人数: 1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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