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医院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在二级甲等医院担任科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3年以上人员优先考虑。人才引进者需经专家组测评,符合学科带头人引进标准。
待遇:
1、通过上海市专业医学人才考评机构综合测评合格的学科带头人,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并将根据《金山区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金委办[2022]23号)享受相应补贴。
2、未达到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省市卫生技术人才及本市卫生系统内招录的人才,经医院组织专家综合测评合格,可以享受亭林医院引进优秀人才激励政策的规定,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待遇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