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适当放宽),有二级医院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2010年及以后毕业需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待遇:
1、通过上海市专业医学人才考评机构综合测评合格的学科带头人,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并将根据《金山区卫生优秀人才引进和激励工作方案(试行)(金委[2017]88号)》享受购房补贴等人才激励措施。
2、未达到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省市卫生技术人才及本市卫生系统内招录的人才,经医院组织专家综合测评合格,可以享受亭林医院引进优秀人才激励政策的规定,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一次性补贴15-100万元,具体内容面谈。
3、录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可根据《金山区卫生优秀人才引进和激励工作方案(试行)(金委[2017]88号)》享受一次性奖励及租房补贴等激励措施,规培合格人员可以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14-16万元;租房补贴1.2-1.5万/年,享受年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