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核医学科带头人、主任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践行医院文化,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3、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执行有力。
4、身体健康。
三、具体要求
1.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取得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
2.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围核医学科专业临床工作15年以上,有任职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经历。
3.医教研综合能力和素质较强。熟悉本领域前沿理论和技术,具有临床疑难杂症、危急重症的诊治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以负责人身份主持过至少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优先;具有硕士导师资格,博士导师优先。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省级以上分会担任相关职务者优先。
5、特别优秀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