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工作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服务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等;
3、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意见;
4、负责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并落实,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处理与护理有关的投诉、纠纷。
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休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
2、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优先;
3、具有1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表达沟通能力、教学能力、妥善处理问题的应对能力;
5、退休人员亦可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