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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内科医师(博士)

面议

广西桂林市 经验不限 博士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公立医院 三甲 1000~9999人

职位描述
招聘科室:血液内科
招聘岗位:医师
招聘人数:3
专业要求:血液专业
学历要求:博士

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17〕36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各层次人才福利待遇如下:
全职人才的基础引进待遇:
(一)可按成本价参与购买学校新校区职工建房一套(商品房,面积150m2左右,价格3300元/m2左右),具体按桂林医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只可购买一套);
(二)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
(三)执行广西及我院的工资福利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四)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接收到我院工作的,享受医院正式职工同类人员待遇;
(五)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的入学事宜;
(六)可按学校政策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取得资格担任导师后,享受相应的导师津贴;
(七)提供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只允许一方享受,按2000元/月提供),期限一年;
(八)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的奖励政策执行。

第八条 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一)高端人才:引进时商定相关待遇。
(二)第一层次人才:提供15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年分发,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实验室及5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100万元(税前),按月分发。
(三)第二层次人才:提供10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年分发,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实验室及2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60万元(税前),按月分发。
(四)第三层次人才:提供6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年分发,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薪酬待遇按所在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五)第四层次人才:提供40-6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按年分发,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薪酬待遇按所在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第四层次人才人才引进经费计算方法:
1.40万元为基础人才引进经费;
2.按照桂林医学院相关规定获得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称号的,根据以下标准增加人才引进经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学科带头人
增加人才引进经费-20万元
增加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学术带头人
增加人才引进经费-10万元
增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学术骨干
增加人才引进经费-5万元
增加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具有正高职称的,增加人才引进经费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增加人才引进经费5万元。
4.如在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正高、副高这五项中同时符合两项以上者,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
(六)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名誉专家、教授、专业技术团队,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年薪60-120万元(税前、按实际到院工作天数计算),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第九条 增加待遇:
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或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各增加人才引进经费5万元。

第十条 其他待遇:
对有相应工作经验及一定临床、管理水平或条件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经考核合格后,可任命科室副主任或主任职务,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
  • 最低学历: 博士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职称要求: 不限
  • 招聘人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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