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非京籍人员要求45周岁及以下,北京户籍年龄可适当放宽,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临床专业水平;所在科室为全国或省级优势学科;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学术交流能力;
4、在大学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有国外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近十年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省部级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国家、省级或北京市重大项目;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杂志发表专业论文IF(累计影响因子)在4分以上;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担任省级医学会等专业学术机构下属相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
(2)担任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国家级、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研究生导师或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者;
7、可以团队引进。
二、福利待遇:
1、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事业编制;
2、符合朝阳区学科带头人标准经过认定者,可以申请安家费和科研启动基金;
3、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招聘人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