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医院医疗、护理、科研、设备等工作;
2、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各种医疗制度、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了解各科室的工作运行情况,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定期深入门诊、急诊部门检查、布置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急症系统畅通、及时、有效,不断提高门诊及急诊医疗质量;
5、负责医院重大抢救、会诊、突发事故的处理;
6、研究制订医院承担的各项医学教育工作计划,领导解决教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负责领导医疗护理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审批外出进修计划和名单;
8、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医院疫情报告和卫生宣教工作以及职工感染控制知识,技能的如有空调考核。
9、领导督促检查医院职工和社会医疗保险工作,考核医保工作制度的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