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皮肤科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疑难患者的会诊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3、定期参加门诊系统例会,协调各部门关系;
4、做好门诊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根据门诊患者的情况,处理好皮肤科门诊的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有规范化培训证可优先考虑;
2、临床医学或皮肤病与性病专业,本科学历,研究生可优先考虑;
3、具有1-3年的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5、有皮肤科门诊的工作经验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