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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是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区政府为解决我区养老及弃婴、孤儿收养等社会问题而建的一九九八年“十大民心工程”之一。中心主体工程按国家一级福利机构标准设计,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069平方米,市、区两级政府投资3900多万元。中心于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正式开业。主要负责为我区的孤寡老人、离退休人员、孤儿、弃婴提供生活起居、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负责办理弃婴入户、迁户、助养及涉外收养手续;为家庭无力照管的老人、残疾儿童及无人照顾的海外侨胞提供生活起居、保健、康复、护理等有偿服务。中心可入住老人150名、收养弃婴250名和提供康复、治疗床位50张。现设办公室、保育部、老人部、康复部及福利部五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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