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5-04-03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清远市市直公立医院,医院设有皮肤性病科、呼吸内科、结核病科、综合科、中医康复科、职业病科、医疗美容科等临床专科诊疗服务,承担清远市结核病、性病、麻风病、职业病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业务培训与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各专业人员共 6 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出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提供周转房,享受本院高学历优秀人才奖励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我院考核合格聘用后,享受医院同工同酬待遇。
三、招聘程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
笔试、面试、实操、体检、考察、试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丁香人才招聘网站、各大院校现场招聘会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楼五楼 510/511 人事科;联系方式:吕主任,办公电话:0763-3862927。
2. 报名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3.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开考后迟到 15 分钟不得入场)。
4.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及实操成绩合计构成,笔试成绩占 40%,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情况,按招聘职位人数 1:5 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及实操同时进行,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实操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
4. 面试成绩占 30%,实操成绩占 30%,满分均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实操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 按招聘职位人数 1:1 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由医院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试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安排为期一周的试工,试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试工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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