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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2022年度招聘公告

日期:2022-03-18

 

一、 中心简介

 

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前身是解放军总医院第304临床部、(原第304医院)。是全军战创伤外科中心和首都地区军队急救中心,战创伤救治体系特色鲜明,形成了集战现场急救、专科治疗、愈后康复、功能重建为内容的全流程战创伤救治链条。骨科、烧伤整形两个临床医学部均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专科、全军重中之重专科、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同时分别设有全军骨科研究所、全军烧伤研究所,在“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均位列前两位。骨科医学部是全国唯一的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烧伤整形医学部是国家创新团队。

近年来,第四医学中心在国际维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重大任务中均表现出色,圆满完成泸州矿难、昆山爆炸、天津港大爆炸、张家口爆炸等100余次重大医疗救援保障任务,充分彰显了军队战创伤中心地位作用。

 

 

二、 学科建设

 

医学中心设有门诊部、解放军总医院骨科医学部、烧伤整形医学部39个临床和职能科室以及19个派驻科室。

 


三、 学科优势

 

第四医学中心人才和科研实力雄厚,先后产生3名中国工程院士领衔的一大批国家和军队优秀人才群体,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军队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数十项,位居全军医院前列。

 


四、 待遇优势

 

①工资待遇。享受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以及“五险一金”等社会化保障待遇,总体与地方同级医院同类人员相当。包含学历津贴、季节性补贴等福利。享受年度健康体检、餐食补助、带薪年假、免费培训等待遇。

②医疗待遇。中心规模体量大、学科覆盖全、高级专家密集、技术设备先进,诊疗水平一流,能够给在院工作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子女入托。医院工作人员子女可以入医院幼儿园,享受优质教育,且收费标准远低于北京市同级幼儿园标准水平。

 

 

五、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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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身份定位



聘用人员是在军队人员编制外,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引入的社会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医院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


 

七、招聘对象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等岗位,符合国家、军队、中心规定的岗位条件,能够胜任工作的社会人才。特聘国内知名内、外科专家。


 

八、 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忠诚可靠,道德高尚,事业心强,职业素质好,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医疗岗位:临床科室医疗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辅诊科室医疗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医技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岗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

会(审)计、经济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管理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资质要求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类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医师岗位、部分医技岗位须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年龄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45周岁,中级不超过40周岁,初级不超过35周岁。

 

(五)其他要求政审、体检合格,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务)纠纷。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6867225  6686734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联 系 人:袁老师  陈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位置: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西三环航天桥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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