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机构招聘

湖南湘西州州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调 5 人公告

日期:2020-05-13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 号) 等文件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决定开展 2020 年上半年州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选调计划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年龄 选调范围 其他要求 备注
1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州精神病医院 心血管医师 专技 2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 45周岁以下 面向全国 具有中级及以上心血管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 试用期为3个月
2 州精神病医院 影像医师 专技 2 不限 医学影像学 本科 35周岁以下 面向全国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试用期为3个月
3 州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医师 专技 1 不限 临床医学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0周岁以下 面向全州 1、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2、具有5年以上神经内科工作经历
试用期为3个月
 
二、选调范围
差额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专技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 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3. 年龄为 35 周岁以下指 1984 年 5 月 11 日后出生,40 周岁以下指 1979 年 5 月 11 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指 1974 年 5 月 11 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
5.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 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 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 (称职) 等次的;
6.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
 
四、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5 月 22 日下午 17:30。
2. 报名地点。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吉首市乾州街道朝阳路 8 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楼三楼 307 办公室)。
3. 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再到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
4.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 (见附件 3,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⑤相关工作经历 (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 证明;
⑥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5.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与州卫生健康委共同负责,在 5 月 22 日前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0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 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二) 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结构化+专业知识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由州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官网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州卫生健康委提出意见,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三)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由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由 2 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须从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递补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次数不超过 1 次,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 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用人单位可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拟调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后,按所报考岗位的岗位类别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2.2020年湘西自治州州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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