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机构招聘

嵊州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

日期:2019-11-07
为提高嵊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 31 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嵊州市人民医院 (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嵊州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 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 (1983 年 11 月 6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学位) 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 45 周岁及以下 (1973 年 11 月 6 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含 2020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五) 绍兴市内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 号) 文件执行,嵊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 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周三)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秋实城三楼
 
现场报名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须下载报名表 (附件 2),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0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 (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 (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 (专) 业资格证书 (或成绩单)。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嵊州市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本次招聘安排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 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 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五)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 2020 年应届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须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 根据嵊市委办发 [2015]78 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 年内不得调动。
 
(二)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 3 年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到期后不再续聘。
 
(三) 嵊州市人民医院 (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四) 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1:浙江省嵊州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浙江省嵊州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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