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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福建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招聘 10 人公告

日期:2018-11-27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服务关口前移,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在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站空缺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 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40 周岁以下 (即在 1978 年 12 月 1 日至 200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出生者)。
5. 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医保稽核、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 计算机专业。
6. 有较好的耐心,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服从工作调度,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7. 报名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 日前取得。(有医院、医保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学历到中专。)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时。
2. 报名地点: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鼓楼区古田路 60 号福晟财富中心 11 层),联系人:阮晓晶,联系电话:0591-88609605。
3. 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 1 份 (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 1 寸彩照 2 张,到现场报名。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参加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三、招聘人数
拟招聘 10 人,具体工作岗位由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统一安排。
 
四、其它事项
1. 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判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组成,月应发工资约 2 500 元。
2.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同时,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3. 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
 
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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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香人才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