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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计委所属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招聘3人公告

日期:2018-06-27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开展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应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报到手续。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1.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2.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6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和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网站(www.tjw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 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fez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应聘岗位-(学历)博士-报考人员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806室)。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往届博士生需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

4.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8. 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总支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 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计划表。

2.招聘范围

(1)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2017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硕士研究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6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网站(www.tjw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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