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

海南省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18-06-25
 
一、 医院简介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原琼山区人民医院),建于1896年,占地面积约30亩,业务用房3.5万平方米。至今已有122年历史,1996年被评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海口120急救中心网络医院,2004年被全国医院管理协会确认为首批“百姓放心医院”,先后被评为“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海口市系列重大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海口市市民信赖的十佳医疗卫生机构”, “2014年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2015年平安医院达标先进单位”,“国家中医药示范单位”, 2016年我院被市“双创”工作指挥部授予《文明卫生单位》称号,我院2017年被海口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授予《文明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被海口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至2017年海口市“双创”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 “十三五”规划的精神,我院拟在江东片区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新院区,床位设置800张,新院区计划用地150亩,新建医疗用房总面积4800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6.5亿元。现已完成新院址选址、立项及项目用地预审、用地规划、风险评估、林地预审、环评报告、土地征收等相关前期工作,围墙及清表工程已建设完毕,该项目已被市政府列入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新聘院前急救岗位人员实施方案》(海卫计[2018]41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切实解决我市急救人员紧缺状况,同时适应医院的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急需招聘院前急救医生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资格条件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五、招聘计划
急救医生4名,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3年5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六、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截止日:2018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四楼人事科(现场报名)或qsyyrsk@163.com(报名电子邮箱)
(3)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网上报名
   请将上述现场报名提供材料扫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报名表须填写发送,不能扫描)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考岗位”发送至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qsyyrsk@163.com,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以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经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体检,体检合格,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劳动合同、三方协议、薪酬
新聘人员先与市120急救中心签订3年劳动合同,人事关系隶属市120急救中心。同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医院签订三方工作协议,各方按规定开展工作。3年工作期满后才回到医院工作,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隶属医院。新聘人员在市120急救中心工作时间计入医院工作工龄,三方工作协议随新聘人员3年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新聘人员在市120急救中心工作期间由市120急救中心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市120急救中心支付薪酬、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2、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
新聘人员在与市120急救中心3年劳动合同期内,由市120急救中心按季度和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如有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市120急救中心可给予解聘并通报给医院。3年工作期满,市120急救中心做出新聘人员总体综合评价,反馈给医院,作为医院用人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老师、洪老师、袁老师
2、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3、医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4、邮编:571100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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