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

金华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对象和要求

来源:丁香人才
日期:2017-11-21

金华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对象和要求如下:

 

(一) 学科带头人

1. 应聘条件: 具有硕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45 岁以下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国内 985 或 211 大学全日制学习经历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 硕士生导师优先。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学术成就,获得过市级科研成果奖 (三等奖以上,排名前 2 位),或获得发明专利 (排名第一),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发表 SCI 论文 2 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一级杂志论文 5 篇以上。担任省级分会委员以上职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应聘。

2. 待遇: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医院可提供人才过渡住房 1~2 年(房租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购房补贴 30 万元,工作 10 年后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夫妻两地分居者,其配偶有医院工作经历,且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可为其安排工作,不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医院将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落户入学入托事宜;医院给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和市财政补助费 1000 元/月、安家费 10 万元;享受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二) 业务骨干

1. 应聘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有国内 985 或 211 大学全日制学习经历和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独立开展科研的工作能力,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 SCI 论文 1 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杂志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具有较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完成相关学科国内创新的诊疗技术。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应聘。

 2. 待遇:对于引进的业务骨干,医院每月给予房租补贴 1000 元,期限五年。夫妻两地分居者,其配偶有医院工作经历,且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可为其安排工作,不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医院将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落户就业入学入托事宜。医院给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和市财政补助的安家费 3 万元。享受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三) 博士

1. 应聘条件:基础学历为 985 或 211 高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国内外领先专业知名导师指导的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 文章 1-2 篇,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 (前五名),取得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持有个人成果证书。

2. 待遇:医院提供人才奖励费 5 万元,免费提供人才住房 1 年,提供购房补贴 20 万元,工作 10 年后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夫妻两地分居者,其配偶有医院工作经历,且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可为其安排工作,不符合调入人员条件者,医院将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落户就业入学入托事宜。医院给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和市财政补助费 1000 元/月、安家费 10 万元。享受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四)硕士

1. 应聘条件: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大学英语 6 级;基础学历为 985 或 211 高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发表 SCI 论文 1 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者优先。
2. 待遇:未婚者医院提供人才住房(2 人间)2~3 年(房租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收取);录用当年应届毕业者每月给予房租补贴 400 元,期限 2 年。医院给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

 

[作者:丁香人才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