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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9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来源:丁香园
日期:2011-07-07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必须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这次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7月6日上午,副省长王随莲在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说。

 
  回归公益性管理体制
 
  “综合改革的核心是要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说,改革首先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适当控制医疗服务规模,强化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工作重心会转向健康管理,由单纯的提供医疗服务变为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同时提供,变坐等上门为进村入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个体服务为群体服务,让居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定编定岗不定人
 
  在人员管理上,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编制人数,动态调整。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数仅作为聘用人员和核定收支、确定政府补助的依据,不和具体人头挂钩,不得超编配人。
 
  据了解,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数的90%,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0%,中医药岗位不低于10%。各单位都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以引进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除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学员外,新进人员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紧缺的专业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优先招聘全科医师、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中医药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据省卫生厅介绍,改革后所有人员将实行全员竞聘、合同管理。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将有能力、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聘到领导岗位上。其他人员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要求,打破身份界限,把符合条件的现职工作人员纳入竞聘范围,真正做到全员竞聘、合同管理、以岗定薪,消除“一院多制”的用人模式,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到合同用人的转变,建立起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政府财政“兜底”不包办
 
  改革后,各级财政将发挥专项补助和收支差额兜底作用。但财政补助不等于财政包办,而是按照“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思路,把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合,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来获得补偿,防止重回过去的“大锅饭”。
 
  省医改办主任秦柯说,改革后人员经费补助将同核定编制数挂钩,同实有人数脱钩,以此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人增效的积极性。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落实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40%的“工资变奖金”
 
  “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全面推行"双考核、双挂钩"制度。”省卫生厅介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建立以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群众满意度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
 
  目前,有的地方虽已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但绩效考核差距过小,绩效工资比例规定不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很小,难以发挥激励性作用。改革后,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重将不低于40%。绩效工资的核定将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保证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合理拉开差距,真正做到以岗定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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